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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关系中主体和客体的定义
释义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客体是劳动行为。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的相对方。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而用人单位则需提供必要的条件,如生产场所和设备。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要类型有:
    (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
    (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
    (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结语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而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劳动关系的客体是劳动行为,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参加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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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