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档案主要审的内容有以下: 1、正常退休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4)《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5)《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统计表》,一式两份; (6)《企业新办退休人员详细信息、数据填报表》,一份; (7)女干部按工人岗退休或女工人按干部岗退休,所在单位需出具其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两份;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 (2)档案中对特殊工种记载不准确、不全面的,需提供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车间考勤表、工资表等原始材料,后期补办的证明不能作为认定特殊工种的依据,原始资料应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的起始月份,期间工种无变动的,每年至少提供两份材料(1月和12月),由单位加盖公章; (3)工种变动的,需按不同工种各提供变动当年的起始月份材料,并由单位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条 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负责,并在移交时附具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