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是指1999年3 月5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造的下列私房:,(1)原村民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2)原村民未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农村用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3)原村民超出批准文件规章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所建的私房。,(4)原村民违反一户一栋 原则所建的私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