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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释义
    辞职跟辞退的区别如下:
    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
    2、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辞退的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都十分明确,并且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政策支持大得多,辞职的政策约束比辞退的政策约束小得多;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
    4、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如果单位及有关机构有意拖延,因职工辞职而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可距职工最初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之久。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辞退证明书后15日之内。
    5、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二、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辞职和辞退都是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行为,都是行为主动方的一项法定权力。都必须考虑对方的正当权益,都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生效。若是劳动者被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以向企业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金。若员工的工龄时间为半年以下,那赔偿金一般为半个月的工资。工作时间为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那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一、离职要带什么?
    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比如识别卡、工作服、电脑设备等。辞职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程序如下:1、需要写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逐级进行审批;2、单位同意离职后,办理交接手续;3、单位与劳动者结算工资,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管是职工辞职还是单位辞退职工,此时对于职工而言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保护自身利益是很有帮助的。当然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需要区分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还是转正之后辞职。若是在前者的情况下,则仅仅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但如果是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就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了。否则的话,单位有权拒绝职工的辞职请求,而对单位造成的损失,也是可以要求职工进行相应赔偿的。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
    劳动者辞职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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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