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了合同甲方不给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合同,如果甲方拒绝返还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需要各执一份合同,一方当事人强行持有所有合同的行为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