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道限速与处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一次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