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利性质动迁房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出让动迁房的产权与动迁房本身产权一致。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就出售的房屋。 一、动迁安置房房产税要交吗?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卖动迁房需交的税费: 1、若产证满五年,且产权人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则! 2、若产证不满五年,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 3、若产证满五年,产权人在上海不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产证是否满五年,是根据办产证之日起算)还有的就是中介费了,若您是卖房子,且只需要支付不高于1%的中介费!若您是业主,建议您直接报净到手价,剩下的费用由下家承担!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动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动迁房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二、买动迁房与商品房之后有区别吗 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最明显的就是定义上,动迁房就是安置房屋,这类房屋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除补给被拆迁者的,以便安置被拆迁者或承租人居住在使用的房屋中。而商品房则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价格也是有多种因素来控制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解释,商品房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各类商品房,不受政府政策的限制。根据销售对象的划分,可以分为出口商品房和国内商品房。 动迁房和商品房的产权有所不同,其中动迁房不是完全的产权,也就是说,它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但却可能没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大多数动迁房的土地性质是分配土地而没有交纳转让费。在未来的第二次交易时,土地出让金必须得偿还。而商品房是一种完整的产权,也就是说,它具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和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售的,交纳过土地出让金的 动迁房和商品房的品质可能会有所不同。动迁房的建设利润一般都会受到严格的限制,所以建筑商为了在唯一的资金范围内赚取最大的利润,就会偷工减料。因此,动迁房的质量普遍较差。商品房的质量会比拆迁住房的质量更好。 动迁房和商品房的再交易时间会不一样。动迁房一般都有交易时间的限制,几年内不允许挂牌转售给他人。商品房的交易时间是不受限制的,你买的房子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登记,你可以挂牌交易。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必须注意审查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办法》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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