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法》中提到,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职工应遵守的规章,详细而明确写进合同。当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时,企业可按合同中的规定,让其缴纳违约金,但这并不是罚款。《劳动法》中没规定能罚款,也没有规定不能罚款,但不代表就能罚款。按《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与员工是平等地位,双方无权设置罚款条例。“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行政部门有处罚权,企业不是行政部门,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因此罚款处罚无效。”关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违规罚款的事情,在国内经常产生争议。造成这种现象,原因是《劳动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明确企业的罚款权。而在法国明确规定企业无罚款权,瑞士、日本则肯定企业罚款权。法国还有规定,禁止罚款权同时,雇主有权要求雇员缴纳保证金,保证其忠实履行职务。瑞士不但允许企业罚款,也同样存在保证金制度。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