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工作的性质是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其下级调查工作的一次复查核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的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