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这些二手房不得转让: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二、违章建筑的二手房。三、鉴定为危房的二手房。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二手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