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已经表明还钱时间的欠条很好算诉讼时效; 2、必须要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就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其实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 3、要是诉讼时效结束了,那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自动取消,但是有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 4、要是欠条上没有规定那个时间还钱的话,就会从借钱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起诉时间为二十年之内,要是在这段时间内有特殊情况,法院则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延长。但是过了二十年之后,法院则不予保护; 5、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则可以去通过协商;如果达成了还款协议,就属于新的债务关系。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要件 诉讼时效适用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一)须有请求权的存在 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二)行使权利的事实。 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