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开庭时需要双方到场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