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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醉驾如何改成酒驾
释义
    法律分析:司机的醉驾如何改成酒驾:不可以。只要打印出测试单,数据就已经上传省级数据库,该库任何人没有修改权限,之后法制支队就会进行立案审查,超过时间未起诉,警务督察大队就会跟进.是属于犯法的,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醉驾后都可以删档案吗
    醉驾档案,属于刑事犯罪档案。这类档案是不能删除的。删除的权限在省级公安机关。所以你的要求得不到解决。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档案消除问题,目前全国没有一个地方能消除醉酒的档案的,只要醉驾的违法记录录入到交警的违法管理系统后,会永久保存在档案里。因为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行为一样,会一直保存在档案里,是不可以删除的。
    二、酒驾醉驾的定罪标准和认定标准是什呢
    在我国《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就有有关酒精标准认定罪名的条文: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但是这个标准是理想标准在现实中想要做到没有差距是很难的。虽然司机有酒味,不能靠人的嗅觉毕竟是一种感觉,不能作为一种固定的证据,必须通过严格的酒精测定,确定了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后,才能对其是否涉嫌酒驾作出结论。因此交警不能依据酒味来拘留司机。2、从技术上说,血液中酒精浓度测定一天内就可以知道结果,但是实验室往往需要为若干份血样进行测定,同时机器本身也有一定的预热时间,还须进行经常的维护和管理。再者,实验后的结果还须经过审核,必要时还须过行复检,发出报告之前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只要实验一结束,结果就能出来。所以按照实际情况,实验室对一份血样测定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通常为七个工作日。(必要时还有可能延长)。
    交警部门表示,从醉驾、酒驾被查,到抽取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以固定证据,中间的时间差或将导致酒精浓度降低,甚至影响到是否属醉驾的定性,增加执法难度。
    三、深圳酒驾第一人:
    朱某醉驾案5月1日凌晨,罗湖区深南向西路路口,20多名民警将深南路四条车道封闭侧三条对车辆进行逐一排查。零时46分,一辆从西路正准备驶入深南路的黑色福特轿车被交警拦下。交警现场对司机朱某进行了呼气检测,检出其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已经属于酒驾。后经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朱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89.2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交警侦查大队遂对其作出刑事立案的决定,经侦查终结朱某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朱某是深圳交警部门在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以来查获的第一宗醉驾,也是深圳法院系统审理的首宗醉驾案。5月12日,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朱某的辩护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5月10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的“对于醉酒驾驶,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不应仅从文义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这一观点,认为朱某的行为虽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属“情节显著轻微”,本着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议法庭免予刑事处罚。而公诉人则认为,最高法院领导的观点不能作为断案的依据,并且,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入刑”的规定非常清楚,并不以“情节是否严重”作为定罪的依据,因此请求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追究被告人朱某刑事责任。该案没有当庭宣判,罗湖区法院称将择日宣判。评析:辩护人与公诉人就“入刑”与否进行的辩论表明,“醉驾入刑”尚有系列法律问题需要明确与探讨。事实上,自5月1日醉驾正式入刑后,关于醉驾视情节可否不入刑的争论就没有间断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5月10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的“对于醉酒驾驶,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不应仅从文义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这一言论的本意无非是想提醒广大执法者对待醉驾案件要慎重、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态度,但这一声音随即被解读为“醉驾未必入刑”,引发了公众对于“若赋予司法自由裁量权将导致司法寻租、司法不公”的强烈担忧。我们认为,要解决公众的疑虑,需要的是司法的透明和公开,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对“情节显著轻微”进一步细化,拿出一个可遵循的标准或一些指导性案例,让公众明白和逐渐接受醉驾并非官员和权势的特权,进而维护法律的公信力。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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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8: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