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n加1赔偿工资是税前吗 |
释义 | N加1赔偿,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指补偿金月数工资,1指一个月代通知金。虽然都是月工资,但两者内涵不同。N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上个月的月工资。税前工资是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即可以直接拿来套用国家税法进行计税的部分,税前工资也叫应发工资。N加1都属于劳动者应发的工资,而且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补偿金不收取个人所得税,所以n加1赔偿工资属于税前工资。 一、一次性补偿中包括代通知金吗 一次性补偿不包括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支付的一个月工资通常就被称为代通知金。 二、赔偿的n指的是 N是指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况,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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