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
释义 | 成都伤残鉴定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是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此外,成都清源司法鉴定中心、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成都精卫司法鉴定所、成都安康司法鉴定所、成都智诚司法鉴定所、成都中大司法鉴定所、成都永立司法鉴定所、成都博特质量司法鉴定所、成都精至诚司法鉴定所等都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如果工伤鉴定的地点由劳动局来安排的话,可能一般安排在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几个大医院里。劳动局对鉴定的医院和鉴定的医生不公开的,除非是劳动局内部的人才知道的、而且每年鉴定的医院和医生都要变化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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