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导员属于一级派出所,指导员属于二级派出所。 叫法不一样,职务一样,工作性质一样都是政工干部。 指导员的主要职责: 1、教育和带领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贯彻执行军队的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 2、组织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落实政治教育的各项内容和制度,讲好政治课,组织好学习讨论;组织官兵每天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 3、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干警的个人经历、家庭情况、个性特点和爱好特长,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经常和基层民警们谈心,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引导干警们正确对待入党、晋升、入学、调动、奖励、恋爱、婚姻、家庭、退伍、转业等问题,帮助干警解决切身利益问题,调动积极因素;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发挥他们在经常性思想工作中的作用; 4、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维护党支部委员会的团结,检查和督促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做好发展、教育、管理党员的工作; 5、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工作水平和带兵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对干部的培养、使用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第二十五条 (一)公安部机关及其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直属机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录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