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始创业没有利润就不会涉及到太多的利益方面的纠葛,但是想要项目发展顺利并且长久要力求股权分配公平。 股权分配比例是按照对项目的贡献程度和付出程度、投资资金大小、风险程度综合考虑的,在你们出资相同情况下,投资又出力(暂且称之为A)的项目的贡献程度和付出程度、风险程度远远大于只投资不出力(暂且称之为B),所以股权陪方面A>B的原则是最公平及合理的,具体的股权比例你们自己去协商; 如果把项目发展状态会有越来越多的合伙人加入,或者融资这都是有可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提前把股权预留好; 分红机制与退出机制这方面更加的谨慎,这是合伙人之间最容易扯皮的地方,所以尽量设计的越详细越好。 最后把之间协商的一切规则都要写进协议中。 合伙人一起经营的企业,盈利后其分红一般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人分红具体规定如下: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