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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和实习单位签订了一年的顶岗实习协议中途想离职单位不让走怎么办
释义
    实习生需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通知,正式职工可书面通知单位辞职,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或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
    法律分析
    实习签了实习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便走人的。实习生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及时告知用人单位,不能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如果是正式职工的,则可以与单位协商辞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辞职;如果还在试用期的,只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解决实习期间遇到单位不允许离职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遇到单位不允许离职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解决问题。首先,仔细阅读实习协议,了解其中关于离职的规定和程序。如果实习协议中确实没有明确规定离职的条件,您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您离职的原因和合理性,并尽量寻求双方的协商解决。如果单位仍然不同意您的离职请求,您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根据具体情况,您还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的途径。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问题,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合理解决实习期间离职问题,需注意以下步骤:详读实习协议,了解离职规定;与单位沟通,说明离职原因;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权益保护;考虑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途径。保持冷静理性,合法合规解决问题,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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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