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的,根绝国家有关规定,居民需提前一个年度向国家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居民医疗保险各缴费档次财政年补助标准在2022年度基础上统一提高30元。其中: 一、一档缴费成年居民为每人每年850元, 二、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为每人每年770元。参保人缴费标准不变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62元(原城镇居民按照一档缴费) 三、三档为每人每年395元,少年儿童每人每年395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50元;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成年居民按照一档标准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参保居民、重度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补贴50%,同时符合以上两类财政补贴条件的参保居民按高标准享受补贴。保费征收模式“变了”医保部门(镇街、村居)负责参保登记、人员参保身份(档次)及其他信息维护;税务部门负责保费核定、保费收取。保费缴纳流程“变了”在新的征收模式下,医保系统正常参保人员的基础数据已经全部推送至税务系统,接续选择原标准参保的人员,无需村居办理信息登记和缴费核定手续,可以直接使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费--选择2023年度医保费进行交费,也可以选择银行、支付宝等方式交费;“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人员不能直接缴费,应事先到所在村居通过医保系统修改缴费档次后,再通过适当方式缴费; “新符合条件参保”的人员应事先到所在村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选择适当方式缴费。数据反馈时间“变了”居民参保登记、档次变更等业务办理完毕后,医保系统自动推送至税务系统,两个系统数据信息交互传递过程需20-30分钟,传递结束参保人方可缴费。税务系统在保费到账3-5个工作日后把缴费数据推送医保系统,医保系统方能查询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