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岭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铁岭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铁岭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三:铁岭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申请条件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 (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第十一条法定检验是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法定检验主要包括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初次检验、临时检验、拖航检验、试航检验等。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 (一)建造船舶、水上设施的; (二)改变船舶主尺度、船舶类型、分舱水平、承载能力、乘客居住处所、主推进系统、影响船舶稳性等涉及船舶主要性能及安全的重大改建,或者涉及水上设施安全重大改建的。船舶、水上设施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应当向建造或者改建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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