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环境保护法》于哪一年颁布 |
释义 | 我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 为了防止自然环境的恶化,对山脉、绿水、蓝天、大海的保护。涉及了不能私自采矿或滥伐树木, 尽量减少乱排(污水)乱放(污气)、不能过度放牧、不能过度开荒、不能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不能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等等,这个层面属于宏观的,主要依靠各级政府行使自己的职能、进行调控,才能够解决。对自然的保护要做到人人有责。 作为公民来说,我们对于居住生活环境的保护,就是间接或直接地保护了自然环境;我们破坏了居住生活环境,就会间接或直接地破坏了自然环境。 作为政府来说,既要着眼于宏观的保护,又要从微观入手,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使环境保护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环境问题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保护环境是保证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家利益。环境问题解决得好坏关系到中国的国家安全、国际形象、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使所有人都能获得清洁的大气、卫生的饮水和安全的食品,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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