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向税务局投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很多小伙伴在消费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索要发票,结果在商品购买之后的维修退换时遇到许多障碍,或者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正常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是税务部门监控的主要依据,消费者如若不索取发票,经营者可能就会趁机逃税,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最终也将给消费者造成各种有形的、无形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