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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回迁房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回迁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要让房子真正的属于自己,过户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无论是交易还是转让都需要过户。与商品房不同的回迁安置房在过户的时候会有以上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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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