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怎么降低注册资金 |
| 释义 | 要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其实质就是对公司进行减资,具体的减资方案一般是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根据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来进行减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司做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1、资本过剩,主要指的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者缩小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的注册资本数额; 2、公司亏损严重,长时间无法弥补;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的大量累积,即使数年以后,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亏损的空缺,这种情况下就要急需减资,来弥补累积的空缺亏损; 3、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 4、公司分立;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本经处罚后仍然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要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有以下情况其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以反对票的股东就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的股权; 7、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内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8、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9、出现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已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的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修改章程使得公司存续的。 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分类: 1、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 2、实质性减资指的是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返还一定金额给股东,从而也减少净财产的减资形式,实际上使得股东优先于债权人而获得了保护;形式性减资即只减少注册资本数额,注销部分的股份,不将公司净资产流出的减资方法,这种减资形式不产生资金的流动,往往亏损的是企业本身的行为,而旨在使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净资产水准更接近。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 1、减少出资的总额,同时改变原来的出资比例; 2、以不改变出资的比例为前提,减公司各股东的出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上面的两种减资方法均可混合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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