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 |
释义 | 一、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是指2012年3月1日以后挂牌公示交易的存量房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已购公房缴存标准只需要到房屋所属房产交易大厅开具免交条即可,不需要缴纳。 【申请流程】 1、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制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将使用方案张贴于小区明显位置7天以上,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先上报区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现场实勘后再上报市级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合格后下发70%维修款项; 4、竣工后提交市级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下发余款。 【启用房屋维修基金条件】 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1、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2、电梯故障或停运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3、消防系统故障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高空构件严重脱落松动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5、玻璃幕墙炸裂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6、排水管道爆裂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7、其它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免缴情况】 1、已购公房及拆迁返还的房子再次进行交易时暂缓缴纳房屋修修基金; 2、2012年3月1日以后交易的房产再次进行交易时如果没有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免缴。 二、社区维修基金可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暂时借入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和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住宅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更新的,可以提取施工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但最高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4、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账户上保留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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