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法中的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定也是不同的,基本原则是经济学上的,但是采用了法律上的一部分定义(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如:财税地字[1987]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信、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一、房屋的公共部位法律界定 房屋的公共部位法律界定: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 二、小区偷砍树木怎么处罚 在小区偷砍树木,可能会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树木为有主物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小区公共财产范围: 1、房屋以外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2、地上建筑物; 3、其他附着物。 二、小区公共区域共有部分范围如下: 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 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 三、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1、电梯井:尺寸是按照电梯选型来确定的,井壁上安装电梯轨道和配重轨道,预留的门洞安装电梯门。 2、管道井:走各种管道的空间,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贯通的,也有分隔的。 3、楼梯间:容纳楼梯的结构,包围楼梯的建筑部件(如墙或栏杆)。同时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的建筑部分。联系整个建筑的交通运输。 4、变电室:小区的电力系统中对电能的电压和电流进行变换、集中和分配的场所。 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 6、公共门厅:进入住宅后的一个较大公共空间,属于室内空间,采暖和制冷要求一般按建筑物功能要求设置。 7、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8、值班警卫室:设在小区大门口一侧的门房,警卫室外门口处还有升降栏杆。 9、共用墙体: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