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作出处理意见前,通报有关情况,需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吗?需要。《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制度》第六条约谈程序及要求:(一)约谈一般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约谈对象,通知包括约谈人、约谈对象及约谈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事项;(二)约谈人通报有关情况,约谈对象按照通知要求汇报工作,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三)约谈人对被约谈人提出明确要求;(四)被约谈人对约谈人提出的要求和指出的问题要作出表态;(五)约谈结束后,约谈人和被约谈人及记录人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并整理归档存放。被约谈人对约谈人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要及时贯彻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约谈人的要求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以上就是对于在作出处理意见前,通报有关情况,需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吗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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