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省内通用,但要实现异地就医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在出院结算时,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现金支付,应由医保基金(含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等)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已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含外出务工人员和就业创业人员); (四)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五)其他符合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如短期出差、旅游、探亲等突发急症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