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写一个人名的,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赠与给对方,并且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一方名字并且明确表示仅赠与该方所有,则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