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地通常是加工行为发生的地方,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这种合同的内容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承揽方需自己提供设备、技术和人力来履行加工义务,因此通常合同履行地就是承揽方所在地。 法律分析 加工承揽合同一般以加工行为地作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内容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承揽方需要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力来履行加工义务,因此通常会在承揽方所在地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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