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是需要双方都到庭。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对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依照职权再次传唤。在特别情况下,法院也可以进行拘传。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庭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进行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因为不想离婚等原因不出庭的:如果原告要求对婚姻、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家庭共同财产方面做出判决,那么被告不到庭通常无法对案件事实审查清楚,故在原告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不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形下,不能因被告不到庭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