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明确梳理的政策要求;其他类别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研究部署。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国务院各部门要支持地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指导督促本系统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落实权力清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