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中,政府一般是作为被告,政府可以通过按时出庭应诉,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中规定的义务等行为来依法履职。如果法院判决由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职责的,政府必须履行,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政府履行。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