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期十五日包括周六周日吗 |
释义 | 上诉期十五日包括周六周日。 十五日上诉期是自然日,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上诉期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上诉的条件: 1、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有一审法院依普通程序作出的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再审时按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 2、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包括一审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3、上诉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不服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这里所说的上诉期间都是从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 4、必须提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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