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动产和特殊动产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1、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 2、间接交付 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 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简易交付。 又称“无形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2)占有改定。 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3)指示交付。 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例如,甲将其出租的家具卖给乙,但是由于租赁期限未满,暂时无法收回,甲可以把其家具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乙,以代替现实交付。 (4)拟制交付 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则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一、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有哪些? 1、移动性 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 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等。 3、耐久性 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4、数量有限性 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 5、保值增值性 动产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 不动产这种是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对来说它的财产可以说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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