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商品房初始登记流程 |
释义 | 一、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测绘楼盘维护网上申报提交资料交费、领取产权证和初始登记证明 二、登记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2、建设工程项目批文复印件(查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6、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查验原件); 7、房屋建筑工程白蚁预防证明; 8、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未售房屋的分层分户平面图; 11、商品房初始登记申请表; 12、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登记申请表; 13、物业管理用房留置情况说明。 三、收费标准: (1)房产登记费 住宅、车位:80元/套(个) 非住宅:550元/套 (2)房产交易服务费 住宅:3元/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该费用为:1.5元/平方米) 非住宅:5元/平方米 备注: 一、主城区房屋申报商品房初始登记时,除综合楼因分期进行竣工验收可按层登记外,其他房屋均需整幢从网上申报登记。 二、一次申报多幢房屋初始登记时,主卷资料只需提交一套,同时将《物业管理用房情况说明》表填写在本次申报的最小幢号内;《商品房初始登记申请表》及《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登记申请表》则需按幢分别填写。 三、最后一次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房屋时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四、首次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白蚁预防证明》时提交副本原件,二次再申报提交《房屋建筑工程白蚁预防证明》正本复印件(查验正本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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