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和预备是刑法中常见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如下: 1. 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已经完成了犯罪的全部行为,达到了犯罪法定的结果。比如,盗窃罪的犯罪人已经盗取了他人财物,这就是犯罪既遂。 2. 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达到犯罪法定的结果。比如,盗窃罪的犯罪人已经打开了他人的保险柜,但是还没有盗取财物,这就是犯罪未遂。 3. 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自行放弃犯罪或者被他人阻止而未完成犯罪行为。比如,盗窃罪的犯罪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突然想到自己的行为不对,便自行放弃了犯罪,这就是犯罪中止。 4. 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犯罪人已经准备好了实施犯罪的行为,但还没有开始实施。比如,盗窃罪的犯罪人已经潜入他人家中,准备盗窃财物,但还没有开始盗窃,这就是犯罪预备。 总之,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和预备是犯罪行为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对于刑法的适用和量刑都会有不同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