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律师代理迟延赔付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可以依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有时保险公司会出现拖延、拒赔等情况,此时,受害者是否需要律师代理呢? 首先,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受到保险标的损失的通知后十五日内明确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并在三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义务及时理赔,不能迟延。 其次,如果保险公司存在迟延、拖欠等情况,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应得的保险赔偿。在此过程中,受害者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代理,律师会帮助受害者撰写理赔申请书、协商解决和提起诉讼等,为受害者维护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律师代理的代理费用是需要受害者承担的,而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针对案件特性以及当事人经济状况制定合适的代理费用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应当自接到保险标的损失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明确是否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在三十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代理协议向代理人支付报酬,报酬和代理协议约定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当地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代理报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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