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岛城市建设发展显现出一番欣欣向荣的态势,城市主力版块迁移向着多元化转变,李沧区一跃成为了备受热捧的潜力版块。9月28日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青钢主厂区及周边片区概念规划及控规单元批前公示》,整个版块规划用地面积约162.6公顷,根据最新出炉的概念规划平面图来看,该区域内未来除了将兴建大批商服住宅之外,还规划有青钢遗产公园、商务商业地标、创意办公与商业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医养中心、公园绿地等等丰富的配套设施。李沧北部区域历经数年终于迎来了大发展、大变革,整个版块面貌将会焕然一新,未来升值潜力颇受看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