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镇是否为城镇居民 |
释义 | 镇属于城镇户口,户籍改革后统称为居民户口。死亡户口注销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去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注销,办理火化手续,交验死亡证明。黑户口人可以申请户口登记,根据政策外生育和其他原因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镇一般属于城镇户口。但是户籍改革后,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死亡户口注销需要的手续是,开具死亡证明,去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注销,办理火化手续,交验死亡证明。 一、镇属于城镇户口吗 镇一般属于城镇户口。户籍改革以后,公民户口性质(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是需要到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的,因为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是无法知道最原始的户口性质的。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 二、死亡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死亡户口注销需要的手续是: 1.开死亡证明,人死后,单位或家属必须开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3.各种证件、卡等销户处理; 4.办理火化手续,需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三、黑户口人怎么办? 黑户口人,可以进行对照申请户口登记。 黑户办理户口的问题,解释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结语 户籍改革后,镇一般属于城镇户口,现称为居民户口。死亡户口注销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去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注销,办理火化手续,交验死亡证明。此外,对于黑户口人,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户口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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