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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隐私权包含的内容
释义
    1、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转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储存于计算机内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7、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9、公民的向社会公开的过去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病等),不得进行收集或公开。
    10、公民的任何其他纯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一、看别人手机侵犯隐私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智能手机记载着使用者的很多隐私,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翻看他人手机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二、非法搜身侵犯公民的哪些权利
    非法搜身侵犯的是人身自由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和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三、非法搜查罪的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姓名、住址、肖像、私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被公开的权利;
    (2)储蓄或者其他财产状况,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和公开;(3)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刺探和公开;
    (4)档案材料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
    (5)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
    (6)个人生活不受监视或骚扰;
    (7)通信、日记或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和公开;
    (8)夫妻合法的性生活不受非法干扰、调查和公开,婚外性关系非关系社会利益,不得任意公开;
    (9)不愿让他人知道的有关经历和纯属个人私事,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予以公开;
    (10)其他与社会公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如生活缺陷、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非有正当理由亦不得刺探和公开。
    搜查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一项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的措施,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一种妨害,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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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