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配合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
释义 | 1、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部分地区可以自行办理。打官司耗时耗力,对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因此,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以便及时解决房产证纠纷。 一、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采用统一格式。一般购房合同由开发商提供,购房者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检查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统一; 2、房产证办理时间。一般合同会说明房屋交接时间,但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资质不全,不缴纳土地出让金,会影响购房者产权的办理; 3、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交易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不能交易。 1、房产证是对该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 2、没房产证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其买卖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办理变更过户手续。 没有房产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刚刚交了首付款,但是还没有来办按揭 房屋买卖的双方就可以直接去到开发商那里来办理合同的转让,就是需要跟开发商来商量好,跟买方要重新签订另外的一份购房合同,并且将老的购房合同及时收回即可。然后房屋买方将房子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就可以了。接下来的事情就跟购买新房一样,到房管局去备案就写买方的名字就可以了,银行的按揭也是买方他们去办理即可,房产证下来之后就直接是写的买方的名字了。 2、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括: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 营业税:5.55%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 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注意事项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风险比较大,买方和卖方都应谨慎。 (2)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卖(买)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应对该房产进行详细了解,明确房产证何时能拿到,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同时也要有心理准备。 (3)对买方来讲,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 (4)房价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 三、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最好 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情况具体如下: 1、房产证上写子女的名字,子女再买房属于二套房; 2、房产证上加的人名越多后期缴纳的税费越多,后期过户、继承会更复杂; 3、房产证上写父母名字,子女离婚房产不被分割; 4、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一人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房产证上加名时,只收取工本费。 一、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需要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测绘,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交税,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 5、领证,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件了,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 5、如果是已婚的购房人,则需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如果是单身的购房人,则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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