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公布小偷的照片是侵犯肖像权吗 |
释义 | 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任何人不能随意侵犯,但这并不代表未经其本人同意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都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一般认为,如为维护社会利益需要使用他人肖像,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如办案机关公布嫌犯的照片、新闻报道中拍摄到的人物照片等,这些都不能算侵犯肖像权。 一、乱用表情包会触犯的法律有哪些? 乱用表情包可能会触及如下法律: 第一,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二,可能侵犯他人的影视作品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除了法定的12种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之外,使用影视作品的剧照加工成真人表情包,应当获得肖像权人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第三,还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真人表情包以他人的人物形象为原型,如果配以恶意的文字或扭曲原人物形象,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就属于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二、什么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实施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实施的行为有: 1、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必要时使用肖像权人公开的肖像; 2、为了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和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应当在必要的范围内制作、使用披露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了展示特定的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和披露肖像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和披露肖像权人的其他行为。 三、照片能随便使用吗 照片不能随便发给别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别人同意,私自发别人的照片,用于商业目的或者进行毁损、破坏、辱骂等人身攻击的,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即犯法。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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