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可以和一方断绝一切关系吗? |
释义 |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消失,父母仍有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母哪方直接抚养,仍是双方的子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通常会直接抚养;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结论:不可以,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解析:父母离婚后子女一般不可以断绝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不可以人为的解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会随着父母的离婚而自动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亲子关系的维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亲子关系的维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最佳利益应当是首要考虑因素。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能力、孩子的需求以及亲子关系的维护等因素。通常情况下,法院倾向于保持孩子与双方父母的亲子关系,并鼓励双方共同行使抚养权。然而,如果一方父母存在虐待、忽视或其他不适当行为,法院可能会剥夺其抚养权。在任何情况下,孩子的福祉和安全都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离婚后,父母应积极寻求解决方案,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 结语 结论:父母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亲子关系不可断绝,父母仍有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问题,尊重子女真实意愿。离婚后,父母应共同努力保护孩子的权益,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确保孩子的福祉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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