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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派出所辨认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辨认的程序为:
    1、公安、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单独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4、辨认时应当列对辨认。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辨认照片时,被辨认的照片不得少于10张。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
    综上所述,你知道辨认是什么意思了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第二百五十九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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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3: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