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 (1) 必测项目: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 选测项目:必要时可以根据水箱类型、消毒方式等因素加测相关检验项目及消毒副产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第七条 第二款 水质卫生标准必测项目、选测项目的标准见GB5749.紫外线强度大于70μW/c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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