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高速路同方向有两条车道,右侧车的速度范围为60公里到100公里,左侧车的速度范围为100公里到120公里。高速公路限速的三种情况是: 1、标牌限速,按照公路上设置的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来进行限制。而这个速度划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同地区或同一高速的不同路段,其限速也不尽相同,需要在行车过程中时刻注意限速; 2、法定限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以及掉头、转弯、下陡坡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20公里; 3、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