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低保取消后档案还在吗
释义
    档案还在,低保被取消后其填写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应与原始档案一同存档。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将变化信息录入基本生活救助系统,为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低保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区民政局负责低保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低保变更决定后,由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完成网上审批工作。
    对于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低保的家庭,区民政局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送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另外低保取消了是可以重新申请的。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低保;再者,低保之外,还有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急难救助、住房保障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可以统筹利用。
    城市低保申请的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第九条 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2: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