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时间计算方式如下: (一)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在赋予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将《劳动合同法》第 36、39、40、41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综合,共计在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可以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而法律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损害劳动者的权益,没有赋予用人单位无条件的一般解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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