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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释义
    劳动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候生效。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保护双方也是约束双方的一种协议。一般签订时间是劳动者工作一个月之内,如果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劳动合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是公平公证的协议,合同的内容主要是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益,双方自签字完成之时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双方需要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不履行的一方就是违约的一方。劳动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解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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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31:09